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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道教界学习贯彻国家宗教政策及中国道协规章制度

来自:桂平市道协 发表日期:2021-07-28


桂平市道教协会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指导性意见,对于规范宗教团体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一条,《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权利,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完善了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提高宗教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中道协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中央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代需要,修订了《道教宫观管理办法》、《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等教制规章。市道协微信公众号将于近期逐一转发。《办法》的出台、《制度》的修订,对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促进宫观和教职人员的规范管理、推动真修实证风尚、展示道教的良好社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桂平市道教界要严格执行制度和文件的规定,确保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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