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学习心得】以学促行守规矩 修身律己树形象

来自:三铭道人--蔡焕金 发表日期:2026-05-05

三铭道人--蔡焕金

广西道教协会副会长、贵港市道教协会会长陈应伟道长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参加贵港市道教协会2026年第二期中青年代表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学习培训班有感


     2026年4月21日—4月24日,我有幸参加了贵港市道教协会在贵港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2026年贵港市道教界“第二期中青年代表人士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专题教育学习培训班。为期4天,来自全市道教界的中青年代表60多人参加培训。

      

一、学法规:把稳思想之舵

此次学习中,我认真听了覃铁主任授课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何文钜教授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张文秀老师的《从苦难走向辉煌——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回顾与思考》、陆健雁科长的《宗教事务条例政策法规》、陈应伟会长授课的《论“道法自然”在新时代的现实意义与作用》等;这次培训我重温《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道教教职人员,学法规不仅是个人修持的基本要求,更是规范宫观管理、合理合规修行的重要前提;必须自觉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明晰行为边界,不越红线、不碰底线,把法治精神融入日常修行与宫观管理;法治是宗教健康传承的保障,要摒弃侥幸心理,将法治思维融入日常修行与活动,让道教事业在法治阳光下健康发展。

     

二、守戒律:夯实自律之基

道教清规戒律源于祖师垂训,是道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深知自身持戒的示范作用,日常中始终以戒律严格要求自己,不同于法规的外在约束,戒律更多体现为内在的自我警醒、自我约束,是道教徒践行“清静无为、正心修身”理念的具体体现。守戒律是自我纠错,回归道教徒应有的本色。戒律是传统的,也是最根本的自律要求,通过严格自律,抵制问题乱象,展示道教界全新面貌。要以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要求,时刻自我反省,要在严纪律,守规矩,强作风上下功夫,也要经常正正冠,照照镜。治教必先治人,治人必先治心,治心必先持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省自查自纠的方式不断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

     

三、重修为:涵养品格之本

重修为不仅包含道教经典的研习,更涵盖政治素养、法治素养、文化素养的全面提升。经过培训我知道,要不断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主动学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教教义的契合点,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与综合素养。在日常修行与宫观管理中要深耕道教经典,深入挖掘道教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讲经能力与场所管理水平。始终保持谦逊谨慎、积极向上的心态,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以过硬的综合素养应对各项挑战。

     

四、树形象:践行使命之责

自身形象不仅是个人之事,更关乎道教界的整体声誉。良好的道教形象,根植于对政策法规的严格遵守,根植于对清规戒律的坚定践行,更根植于深厚的道教学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日常中要以自身的正心正念、言行举止影响身边人,传递向善向上的力量。个人形象不仅代表自身素养,更关乎集体荣誉与公信力。树良好形象,是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的最终落脚点,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次服务之中。今后,我将把此次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认真展现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崇德向善的良好形象,以个人点滴努力维护集体荣誉、彰显新时代道教界人士的良好风貌。

此次培训学习,让我深刻体会到:“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持久的修行。作为新时代道教界人士,唯有始终以戒为师,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戒律意识、修为意识,方能正己立身、以行化人。我将把此次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日常行动,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坚守法规纪律底线,不断提升自身修为,为推动道教健康传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身力量。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应知应会考试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