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以道修身,以法正行,爱国爱教,不忘初心
来自:三丞道人--韦思丞
发表日期:2026-05-18
广西道教协会副会长、贵港市道教协会会长陈应伟道长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参加贵港市道教协会2026第二期中青年代表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学习培训班有感 贵港市道教协会2026年第二期中青年代表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学习培训班圆满结束。这段学习旅程,充满收获与感恩,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信仰的航向;又如一场春雨,浸润了心灵的土壤。通过本次系统学习、现场教学与交流研讨,我在思想上、认识上、修为上都得到了新的提升,收获颇丰、感悟深刻。现将个人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本次培训班以“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为主题,课程内容充实、教育意义深刻。学习中,张老师为我们系统讲解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带领我们重温了党从苦难走向辉煌的光辉岁月,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历史的厚重与信仰的温度。我们还实地参观了贵港市博物馆,在文物与展陈中触摸千年文脉的脉搏;驻足中秋起义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缅怀革命先烈、感悟初心使命,先烈们的热血与担当点燃了心中的责任与信念。我深刻认识到,没有党的坚强引领,就没有今天的安宁与发展,道教信仰只有扎根祖国沃土、融入时代发展,才能拥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道教不是孤悬于世的岛屿,而是社会长河中的一滴水。只有主动融入时代浪潮,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同向同行,才能展现应有的价值。爱国与爱教,本就是同一条血脉的奔涌,爱教必先爱国,爱国方能兴教,这是我们每一位道教届人士必须坚守的根本原则。 通过覃主任在课堂上的循循教导,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法规、守戒律”不是约束与束缚,而是守护信仰的坚固铠甲。《宗教政策法规》是我们开展教务活动的行为准绳,是指引方向的灯塔,让我们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道教戒律是反观内心的明镜,让我们常怀感恩、坚守本心、不忘本源;修为是滋养心灵的养分,让我们秉持利他、践行关怀;良好形象是连接信众与社会的桥梁,让我们弘扬大道、乐于奉献。唯有知法守法、遵规守矩,才能在修行道路上行稳致远;唯有克己修身、崇德向善,才能在信众心中树立起庄严可敬的良好形象。 “克己复礼”的教诲、“天人合一”的智慧,在新时代依然焕发生机。它教导我们以谦卑之心敬畏自然、守护和谐,以包容之道化解矛盾、促进和睦,让道教信仰成为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人心安定的精神支撑,而不是矛盾与分歧的源头。 此次培训,是一次深刻的思想蜕变,更是一次强烈的责任觉醒。我们不仅要注重个人修行、做到独善其身,更要胸怀社会、努力兼济天下。回想起在参加培训班之前,我亲眼看到师父带领师兄们走进社区慰问帮扶、积极参与公益慈善,用实际行动践行“济世利他”的道教理念,这与覃主任课堂上倡导的利他精神、奉献情怀高度一致。我深刻体会到,信仰不是静默的经典,而是付诸行动的善举;不是高悬的理论,而是流淌在人间的温暖清泉。 培训班结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新征程、新作为的起点。在今后的修行与实践中,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做知法守法的明白人,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将法治精神融入教务工作与日常修行的各个方面。 二是做修身立德的践行者,严守道教戒律,端正言行举止,以良好品行诠释信仰的庄严与纯粹,不断提升个人修为。 三是做道教中国化的排头兵,主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道教文化与时代相适应、与社会相融合,让古老道教在新时代展现新风采。 四是做社会责任的担当者,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服务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传递温暖、奉献爱心,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道教界的力量。 最后,我将以“道法自然”的智慧自勉,像春蚕吐丝一样勤勉不懈,像蜡炬成灰一样无怨无悔。愿以一颗赤子之心,在坚持道教中国化的道路上脚踏实地、默默耕耘,让信仰之树在祖国大地上根深叶茂、枝繁似锦,为社会和谐、文化兴盛、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编辑|陈宇初
审核|钟宜军 唐爱妮
来源|三丞道人---韦思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