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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爱国守法,弘道修行

来自:三舟道人---黄舟华 发表日期:2026-05-27



三舟道人--黄舟华

广西道教协会副会长、贵港市道教协会会长陈应伟道长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参加贵港市道教协会2026第二期中青年代表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学习培训班有感


     近期,弟子有幸在党校参加集中学习活动,非常感谢,覃铁副主任和陆健雁科长、何文钜教授以及师父的授课,深度学政策法规,体悟戒律精义,领会“道法自然”的深刻内涵,内心备受洗礼,感悟良多。此次学习既是一次思想的淬炼,更是一场修行的进阶,让我对新时代道教徒“爱国守法、弘道修行”的使命担当有了更为清晰、深刻的认知。

    一、爱国为根,守法为本,筑牢弘道之基
    道教自古便有爱国爱教、佐国护民的优良传统,“遵依国法为先”是祖师垂训的核心准则 。《道德经》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法”,既是效法自然规律,更蕴含着对国家法度、社会规范的敬畏与遵循 。作为新时代道教徒,我们首先是国家公民,爱国是立身之本,守法是修行之基,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此次“学法规”专题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国法是底线,教规是准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是道教健康传承的根本保障 。从《宗教事务条例》到道教戒律清规,每一条规定都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引导我们明底线、知敬畏,在法治轨道上行道修身、服务社会 。唯有将爱国之心融入血脉,将守法之行落到实处,才能为弘道修行筑牢根基,让道教文化在新时代的土壤中扎根生长、焕发活力。
    二、守戒为要,修为为核,涵养正道之风
    “守戒律、重修为”是道教传承千年的核心要义,是正信正行、弘道利生的关键所在 。戒律是道门的“护身符”,规范言行、端正心念,让我们在纷繁世俗中守得住清净、抵得住诱惑;修为是修行的“试金石”,修心、修德、修行,在日常点滴中体悟大道、提升境界。
    重阳祖师倡导“清静为天下正”,《清静经》言“人能常清静,天地悉皆归”,皆在强调修心为本、清净为要 。此次学习让我明白,守戒律不是刻板束缚,而是内在自觉;重修为不是空谈玄理,而是知行合一。“学法规、守戒律”是外在约束,“重修为、树形象”是内在追求,四者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学法规以明理,守戒律以正身,重修为以立德,树形象以化人 。作为中青年道教代表,更应以身作则,以戒律为标尺,严以律己、慎独慎微;以修为为根本,澄心遣欲、崇俭戒奢,涵养“清静无为、济世利人”的正道之风。
    三、道法自然,正己化人,践行时代之责
    “道法自然”是道教思想的精髓,强调顺应规律、和谐共生,这与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社会治理要求高度契合 。此次学习将“道法自然”与“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主题深度融合,启示我们:真正的修行,从来不是脱离世俗,而是融入时代、服务社会。
    《道德经》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弘道修行,既要独善其身,更要兼济天下 。作为贵港道教界的中青年力量,我们生逢盛世,肩负传承道教文化、弘扬正道新风、服务地方发展的时代责任。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爱国守法”刻在心上,把“戒律修为”落在行上,把“道法自然”融入日常:在信仰上坚定正信、远离邪说;在言行上清净庄严、谦和有礼;在社会中践行公益、扶危济困,以实际行动“正己化人、弘道利生” 。
    道不远人,德在力行。此次学习是一次新的起点,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我将始终坚守爱国初心、守法底线、戒律准绳、修为核心,传承道教爱国爱教、清净修行、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自觉做爱国守法的践行者、戒律清规的守护者、正道修为的精进者、道教形象的塑造者,以青春之我、修行之我,为贵港道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让道法之光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贵港市民宗委副主任覃铁为学员授课
陈应伟道长为学员授课

编辑|陈宇初

审核|钟宜军  唐爱妮

来源|三舟道人---黄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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