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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市道教界网络社交形象与网络行为的通知

来自:贵港市道教协会 发表日期:2026-07-23

为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国宗发〔2025〕12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道教中国化落地落实,坚决整治道教界网络空间世俗化、娱乐化、流量化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全市道教界网络言行准则与对外公众形象,净化网络宗教传播环境,涵养道门清净庄严的良好风貌,现就规范全市道教界网络社交形象与网络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网络账号形象展示

凡以道教教职身份开展教务对接、社会服务、文化宣传、对外联络的各类网络社交账号,头像、主页背景等对外展示内容,须庄重肃穆、契合教义教规、严守公序良俗,充分彰显道门清修威仪与教职人员正统身份

合规展示素材仅限:本人规范正装道貌照片、自然山水、松竹云鹤、宫观清雅景致等正向端庄、素雅清净的内容。

严禁使用生活娱乐写真、时尚猎奇造型、聚会享乐、奢靡浮夸、餐饮烟酒及刻意造势博取关注的影像素材;严禁使用违背道门规制、易引发社会误解、损害道教清净正统形象的图文内容。

二、严守网络言行纪律规矩

全体道众须恪守线上线下标准统一、言行统一、形象统一原则,将道风戒律、职业操守全面延伸至网络空间。所有网络发言、评论转载、图文创作、信息传播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宗教工作政策及道门清规戒律。

严禁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随意评议政策、追逐网络流量、刻意包装造势;严禁造谣传谣、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对立;严禁传播封建迷信、异端邪说及不实信息;严禁发布转发低俗娱乐化、过度世俗化内容,坚决杜绝各类网络失范失德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与考核问责

各道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形象、网络行为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及时传达落实本通知要求,组织全员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规范,常态化监管本场所人员网络动态与线上言行。

市道教协会将把网络形象规范、网络言行自律情况,纳入全市道风建设日常考核、年度评优及教职人员证书延审的核心考评依据。对思想懈怠、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屡教不改、违规失范严重的人员,依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暂停教务履职资格,并通报属地宗教主管部门依规处置。

全体道众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修行初心、强化自律自觉,严守规制、自重慎行,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与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涵养清正道风,坚决维护贵港市道教界庄严正统、清朗纯净的整体形象。

贵港市道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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