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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条例》,不断提升宗教法治化 ---参加2018年广西道教界人士读书班有感

来自:白石山三清观 发表日期:2018-04-13

广西桂平市白石山会仙岩

三龙道人------徐     亮

非常高兴在2018326~30日,我有幸参加由广西区党委统战部举办的“广西道教界人士读书班”。读书班在南宁市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举办。

2018327,学院举行了开班仪式,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有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李银霞、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邓路遥、广西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副调研员赵刚。以及来自广西区内各地道教界代表人士四十人参加学习培训。

在学习培训期间,广西区民宗委副主任梁柳宁、广西区民宗委二处处长陈恩昭、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何文钜、潘宏纹等领导和老师给学员上了一堂堂内容丰富详实课程。通过此次系统的,贴近时代发展的课程学习,使我们了解到在习总书记领导下,我们国家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所取得伟大成就。

 20178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颁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将于201821日正式实施。出台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遵循。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原来《条例》的基础上有了不小的变化,其中主要有: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宗教界可以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教职人员享有参加社会保障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申请法人登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相关财产权利。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这给予了我们宗教人士基本的保障,是我们的福祉。同时也对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的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将认真加以领会,一丝不苟地严格自我约束,不折不扣地践行。同时我们也更有信心做好宗教工作,团结信教群众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当前,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我们应结合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才能提升自我,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为广西两个建成的发展目标服务。 我们要多采取办理道学培训班,及组织讲经说道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并向广大信众宣传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结合道教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向信众广为宣传道家爱国,爱民理念,为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新判断、新提法、新概念、新要求、新部署,令人耳目一新,无比振奋。同时对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教工作要创新推进,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此次研讨班的学习使我收获良多,在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更好的做好有关宗教工作,带领好广大信教群众为国家繁荣安定、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应有贡献。

上述是我在参加此次培训班活动中的一些体会,作为参加读书班的学员,感到非常荣幸!天来聆听领导教授的倾心传教,成为我一次知识的累积,思想的传递,心灵的沟通。以此为指导和动力,促使我增强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毫无疑问,这对本人等日后的自身修学与独立思考,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留下难以忘怀的纪念。再次向各位尊敬的领导、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起渡过了这段美好时光的学友们表示虔诚的祝福!

谢谢大家,福生无量天尊

 


(志心顶礼-大罗三清三境天尊)

贵港市道教协会
桂平市道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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