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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条例》,加强自身道风建设

来自:白石山三清观 发表日期:2019-05-06


 参加贵港市2019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有感!


广西桂平市白石山三清观

三亮道人——唐健亮


     2019年4月24日,“贵港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在市区举办。贵港市民宗委主任覃宏出席并做重要讲话,由副主任莫松坚、梁健科长进行授课。参加培训的有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分管领导和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工作与民间信仰工作重点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市本级四大宗教团体负责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市道协副会长陈应福率领我们道协代表及各宫观代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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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培训班主要内容一是由莫松坚副主任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有关知识进行授课;二是梁健科长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课。

      覃宏主任在课上强调,我们要加强领导,把法规月落实到实处;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氛围;把握重点,提高宣传效果;要珍惜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学有所获。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受益匪浅。随着不断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充分的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充分提高了我们宗教界人士运用法律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并让我自觉地去学法、守法、用法,从而更好的依法依规去弘道修行,依法进行传道,积极带领好广大信众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好道教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好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为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奉献我们微薄的力量。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同时也树立了我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我的法治观念。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我们宗教界人士也要完善我们自身的制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我们自身的素质,通过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并且及时总结,找出工作、修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和效果。我们也要认真履行好我们的职责,潜心学习,诠释和弘扬我们道教经典中的优秀思想文化,充分发挥好道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大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建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刻起作用”的道教教职人员队伍。

在平日的工作和修行中,我们要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好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好公民、好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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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信仰建设,树立良好道风。道教最高信仰是“道”,从《道德经》“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看道教信仰建设,无论社会之道如何发展变动,而学道、修道、行道最基础之“道”的道风建设,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那么,什么是道风呢?从字面意义讲,“道”就是我们的信仰,表现的是道教的教义思想、神仙信仰、清规戒律等各个方面。“风”就是作风、风貌、风气。道与风联系在起来,就是道教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从个体而言,道风表现为道教人士的个人修养品行、精神气度、言行举止等。 从群体而言,道风就是我们整个宫观、团体乃至整个道教界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精神风貌、社会形象等方面。古今中外,宗教要想兴旺,必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所以,道风正则道业兴!

     在促进道教的中国化发展的进程中,必须要融入法治思想与观念,将道法与国法紧密结合在一起。道教自古就有国法大于教法,教法服从国法传统。道教人士首先是国家公民,任何公民都没有法外特权,因此,当今道教要想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宗教政策。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就是对道教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给予的行为指南。《条例》主要针对维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好《条例》,并能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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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依法尊法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该积极向社会传播道教正面声音。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在道教实现中国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认识到当前社会客观环境的复杂性,由于受到网络时代、多元文化的影响,为道教的发展带来了严重挑战,也为道教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生命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实现道教文化在传播过程中的实效性与广泛程度。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我们道教在依法尊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加入到互联网主体的队列,通过构建合法的专门性的网站平台,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利用各种自媒体平台、加强正面形象与信息的广泛宣传。在此过程中,我们道教还需要认识到,部分人打着道教的名义,散播各种违法言论,甚至抹黑正常合法宗教教义,这对于道教合法形象的树立、权益的维护带来了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道教应该本着净化网站等信息平台的原则与目的,在不信谣,不传谣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普法力度的宣传,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具体的措施,从而打造良好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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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让我领悟到,作为宗教界人士,一个公众人物,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要正言正信正行,在带头遵守清规戒律的同时,还要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加强制度建设和道风建设,加强爱国守法思想意识,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到心中,并作为一项基本修行准则,做一名自觉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爱国爱教的好道士;做一名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依法管理,绝不借道教的名义违反法律法规,干扰国家职能实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和公共利益的好道士,做一名为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的好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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